1、请访问
离婚申请表格的初始页面。
2、找到您欲办理的事项类型,填写您的
个人信息及姓名。
3、将相关证件的图片准确无误地上传至指定区域,同时尽可能详尽描述
离婚的具体缘由。
4、完成以上步骤之后,请提交认证,耐心等待审核过程结束,我们会为您安排面谈时间。
5、根据各个行政区划的实际情况,如果可以在线上直接
办理离婚申请,那么只需依照网站指引填写真实有效的资料即可。但需注意,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正式颁布以来,一旦决定
申请离婚,均应首先提交
离婚登记申请并历经三十天的冷却期,此后方可继续申请
办理离婚手续。在进行网络申请时,同样需要提供双方的
身份证件、户籍文件以及
结婚证书,同时还需共同签订
离婚协议。在度过离婚冷静期过后,男女双方需共同前往所申请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若男女双方均同意终止婚姻关系,则必须向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离婚登记请求。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员会对申请者所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进行仔细审查,直至确定符合离婚条件,方能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及颁发
离婚证书。经过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后,如果确信双方均已自愿达成离婚共识且对于子女权益和
财产分配问题已有妥善安排,则应为申请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发放离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