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医疗纠纷专题 > 非法行医纠纷专题 >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我国对于非法行医罪案发现场标准的确立,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具备无相关执业医师认证并非法行医的公民,若因其行为致使就诊者遭受人身伤病带来的残障、器官组织受损引发功能障碍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或者在实施非法行医过程中,使得甲类传染病得以广泛传播、暴发流行或是已经实际产生此类风险,抑或是有证据表明其使用了不符合我国制定的相关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的标准,从而可能严重地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上述所有严重情况皆需予以刑事案件立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七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新修订:2024-05-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