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夫妇如能成功就烦闷及
离婚事项达成共识,便应书面制定周详之
离婚协议,再亲自向民政部门
递交离婚申请。
若顺利通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便可取得
离婚证明。
然而,如果
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双方均确为
自愿离婚,且已提前对孩子抚育、财务资产及其
债务处置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将会予以登记,签发离婚证书。
从婚姻
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的那一刻算起,30日内的任意一方若不同意离婚,其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申请。
这一
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务必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签领离婚证明;
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申请。
因此,确保自己的权益,请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