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判决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
如果该行为涉嫌违反相关
法规,情节较为严重,符合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显著特征且已涉嫌
违法,那么将依据法律规定,判处罪犯三年以下
刑罚或
拘役,并根据涉案价值的多少,加之偷逃应缴税额的数额划分,决定缴纳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
罚金。
相反地,如果该行为不足以证明其存在
犯罪证据,则可能只会被处以没收相应
走私商品,以及进行一定的经济罚款等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总则第153条对此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具体地说,对于那些在实施以下行为中涉及到除上述条款之外的其他种类货物、物品的
犯罪嫌疑人来说,根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我们将采取以下
处罚措施:
(1)若走私货物、物品所幸未造成重大损失,但偷逃应缴税额显着增加,或是在一年内曾经因为此类事件而接受过两次之多的行政处罚,却依然再犯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要额外负担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款;
(2)如果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
数额巨大,甚至存在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的严重情节,那么
行凶者将被判处为期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款;
(3)若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极端庞大,以至于出现其他极端恶劣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情节时,行凶者将被处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更严厉的无期
徒刑,同时需要补交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是接受没收资金作为惩罚。
另外,如果单位也参与到了这些非法活动之中,那么怂恿和支持
单位犯罪的领导班子,以及直接执行此项任务的所属员工,都要按照法律规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惩罚。
如果
情节严重的话,就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惩罚。
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地步,行凶者便需承受至少十年以上,乃至终身的有期徒刑,还得继续承担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接受被扣除所有财产的惩罚。
然而,对于这些数次实施走私活动而未经正当程序处理的违法分子,我们将会采用累积计算的方法,以相应的偷逃应缴税额作为处罚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