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的是民事法律责任:
在商业秘密这一狭义的范围内,关于其受侵害所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般性
民事侵权行为所确立的常见规则的殊例应用。
而具体到针对信息类的
侵权责任,则可适用以下六大基本责任形式:
即消除风险、归还财产、排除阻碍、正式道歉、消除不良影响、禁止进一步实施侵害以及
赔偿损害等。
次之涉及
行政责任方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涉嫌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权展开调查,在经过确认
侵权行为之后,将依法实行行政制裁手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勒令停止侵权行为;
(2)视情节轻重处以1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金额;
(3)对该
侵权物品做出适当处置。
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以及坚持拒绝服从
处罚决定的侵权者,如果继续从事侵权活动,那么将被视为新的
违法行为,需要更加严厉地加以惩治。
最后是
刑事责任部分:
对已经构成
侵犯商业秘密罪行的,如若给商业秘密权益所有人带来了重大
经济损失,将会面临3年以下
刑事拘留或
拘役刑罚,外加
罚金处罚;
倘若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则可能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刑期和罚金的双重惩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
盗窃、利诱、
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