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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一旦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得以成立之既遂形态,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我国国家法律规定,以期徒刑五年以下,或单独给予罚金处罚;然而,如若涉及到的案件金额庞大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或者有着其它特殊严重情节者,将面临着五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款。若是类似行为由各类企事业单位实施,则应对该单位判处违法募集资金的全额百分之二十至一倍以下的罚金,并且对其主要的主管领导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一律施以上述相同的刑罚。如果是控股股东或实际控股人通过组织、指挥他人进行这类违法行动,将面临至少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留,单处罚款,或者罚款数额为违法募集资金的百分之二十至一倍以下。在特殊情况下,假如有证据表明涉及的股票发行数额达到五百万元甚至更高,或者采用伪造、篡改国家合法文书、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等手段,亦或是利用募集资金从事不法活动,以及试图转移或隐藏所募得的资金等等,这些都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在起诉该项犯罪时,应在满足如下任何一种情形后才能启动:一是股票发行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二是伪造、变更国家法规合法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行为,三是利用所收集资金从事非法活动,四是机密或者隐藏所筹集资金,五是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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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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