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文之约束,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之行为所实施之刑罚颇为明确。
具体而言,违法者将面临以下惩罚:
1)若其行为未造成严重影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行为已给社会及他人带来严重后果,刑期则将提高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倘若行为人行为时具有过失心态,所受刑期同样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基础上,若其过失行为程度轻微,那么将被判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有关“严重后果”这一概念,并不仅仅局限于致他人损伤乃至伤亡,亦或是致使公共财产出现大额损失等情况。《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