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夫妻离婚事务中,有关
财产分配事宜可通过充分沟通与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亦有权诉求我国最高
司法机关——原告人
民法院,依法对相关财产予以合理分割。值得强调的是,即使在
离婚诉讼中尚未得到讨论及处置的财产部分,在
离异之后仍然具有要求分割的法律权利。至于婚姻期间的共同资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依据夫妻双方共同商议处置细则;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裁决,并按照保护子女利益以及女性与无过失方权益的公平准则,合理地做出相应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