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婚前购买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购买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在恋爱关系尚未确定之前购置的房产,若由单方面当事人承担了全额的购房款项,且该物业之所有权证书上只留存了其中一位的姓名,那么这样的房产便可确认为个人财产。对于恋爱前产生的个人收益性财物,倘若没有协议对此进行规定约束,那么通常状况下这部分财产都应视为个人财产。在面临离婚纠纷时,另一方将不可对其提出任何试图分割处置的请求。当然,这里的前提是没有协议明确规定房产应当归属某一方所有。而在实际状况中,也存在几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期间共同使用双方的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2、配偶一方通过遗产继承或者接受他人赠予方式获得的房产,但如有明确遗嘱表示所获房产仅属单独所有者则不在此列;3、虽然这处房产系在婚前购买,但其所有权证书上却登记两个人的名字;4、女方拥有独立购买的房产,但经过双方协商同意,这部分房产被确立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了加强房产所有权的公示效力,这类房产需要进行增加名字的相应程序;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父母各自为他们购买的房产。但如有明确通知表示购买的房产仅归某个特定的家庭成员所有者则不在讨论范围之内。如果遇到因离婚导致财产分割的情况,仅能对那些构成本份财产特征的房产进行妥善处理。在进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时,主要遵循下列几个步骤(1)双方需先自行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待协议达成后将内容记录在离婚协议书之中,并经由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2)当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共识时,法官会根据财产具体状况考虑各方利益并以保护子女、保护女性以及尽可能保护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做出最终裁决,因此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并不一定实现完全平等。共同财产是指法律权威认证的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所积累的私有财产,二人均享有使用权。在进行财产分配时,我们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运用统一度量方式进行评估与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5-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