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高利转贷罪和
骗取贷款罪之间的鉴别在于两个关键要素:
它们各自的
犯罪行为特征有所不同;
其次,这两种罪行所造成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损失也存在差异。
具体来说,如果某人以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通过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并将其高利转贷给他人,且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
数额较大的非法收益,那么他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
然而,如果有人采用
欺诈手段,成功地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那里获得了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金融服务,并且给这些机构带来了严重的
经济损失,那么他就涉嫌犯下了骗取贷款罪。
《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