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巨额借贷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财产担责对象。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此类借款只有经由夫妻双方同时签署书面协议或者经过后续追认的情况下方可被视作
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如若此笔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也没有对
婚姻家庭的日常开销造成过重负担,那么这笔钱款则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