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电子申请的严谨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申请人需按照法律规定提交详细的请求书、详尽的说明书以及其摘要和精准的权利要求书等必备资料;
其次,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会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之后的十八个月之内进行严格的初步审查,若审查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则立即予以公开;
最后,自申请之日起的三年期限内,如果经过实质性的审核,确认该项发明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那么将向申请人颁发发明专利证书。
《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