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伤害时,若医院及医护人员在此过程中有明显过错,则该医院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期间遭遇损害并且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出现,那么可推断出医院在此次医疗事件中存在过错:
首先,医院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任何与医疗操作规程相关的规范要求;
其次,医院故意隐瞒或拒绝向患者或其代理人提供与此次争议纠纷相关的病历资料;
再者,医院遗失、伪造、篡改或非法销毁相关病历资料等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