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声明,被
继承人对于其所享有之
继承权益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的
有效期限为三年。
这个期限从被继承人明确知晓或可能得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之时起算。
然而,若被
侵权权益遭受的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给予保护。
在特殊情形下,如确有必要,人民法院也可应被继承人的书面申请酌情延长保护期限。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