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对于信用卡诈骗等相关犯罪行为,通常给予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明文规定,在进行信用卡诈骗的过程中,如存在以下任何情况且涉案金额较大时,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须承担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
如果诈骗金额巨大或情节更加恶劣,将被判处五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当诈骗金额达到特别巨大或情节极其严重的程度时,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支付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没收全部财产。
这些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二)使用已过期或作废的信用卡;
(三)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额度或期限透支,且在发卡行催收后仍未偿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