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期限届满之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合理处理:
首先要迅速采取法律行动,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能够及时催收归还欠款。
其次,因被控告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有效送达相关诉讼文件时,法院有权在公告栏以及被告原居住地张贴公告,同时也可在报纸等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世。
经过一段时间的公示,便可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最后,法院在依法送达传票后,将会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若胜诉方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能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