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侣或夫妇同样应当依法履行其对未成年子女应有的抚养责任及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规定,父母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平等享受育儿、教育以及人身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法定权益;
同时也有义务去共同承担起孩子抚养、教学以及生活安全保障等多重职责。
此外,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与结婚子女所享有的同等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对此进行危害或歧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