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胁从犯的法律责任问题:
根据中国
刑法之规定,胁从犯可以依据其具体罪行情节予以减轻或
免除刑事处罚。
胁从犯系特定的
共同犯罪人中的一类,即那些在受到外力强制或误导下参与
犯罪行为者。
他们虽有参与共同犯罪的事实,然而却并非自愿加入,甚至可能由于受到欺骗或误解而卷入
犯罪过程之中。
同时,在整个共同犯罪行动中,由于他们所负担的角色较为次要,因此建议对其予以适度减轻惩罚。
《刑法》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
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
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