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所涉财产分配中,未成年子女并无分配权。
离婚财产分割事宜,乃是仅限于夫妻二人之间的事务,其具体的分割方式或可予以协商决定,或是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然而,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亦可将部分财产分配予子女。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处置自身财产,将财产赠送给子女,这便构成了一种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