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非常荣幸地宣布,自2021年起,我国将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
这一决策的制定,意在使广大农村地区的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实现稳定的持续七十五年后,进一步增强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特别需要提醒您的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您现有的承包地仍将由您继续承包,并且承包期限将再次延长三十年。
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从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