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当事人有权向对方提出物质损失及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请求。
其中,物质损失主要囊括因为身心所遭受的伤害,从而引发的医疗费用、误工工资及伤残人士的生活补贴等相关开销。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需视施暴行为人的过失程度、经济承受力以及受害者所遭受到的伤害程度;
同时还需参考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与居民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综合评定赔偿金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