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具备以下五个显著特性:
首先,债务免除属于无因性行为,即其作出无需考虑任何原因;
其次,债务免除为无偿行为,即债权人在行使此项权利时无需向债务人支付任何费用或回报;
再次,债务免除并不强调特定的形式,无论是通过口头方式还是书面形式,或是以明示或默示方式表达心声皆可实现债务免除的法律效应;
此外,债务免除的实施主体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与未满法定年龄或精神状态异常者无法进行有效的债务免除相关;
最后,债务免除还可以附加条件或设定期限,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实际需求。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