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持有信用卡并欠有款项的夫妇来说,在离婚时法庭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如若该债务被视为夫妻共有的,则由夫妇两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文规定,第1条认为,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事后予以追认等共同意愿表达所产生的债务,均应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而第2条则指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以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应给予支持。
至于第3条,则明确了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以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