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侵权问题的维权路径如下:
首先,被侵权人有权选择与侵权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纷争;
其次,若无法达成协商共识或对此方式不予采纳,则可转而诉诸法院,让司法机关裁决侵权方是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以及赔偿相应损失;
另外,被侵权人亦可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