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缔结了相关协议的情况下,我们应依据约定内容来判断某项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所有;
而若无协议规定,则需审慎思考,确认该财产是否在夫妻一方购买后即成为其单独所有之物,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前个人财产,这是指在夫妇二人正式步入婚姻殿堂之前,由其中任一方所获得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无论是其名下的动产或是不动产,亦或是有形或无形的财产,只要这些财产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那么它们都将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