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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起诉怎么看

检察院所做出的不起诉裁决,实际上意指相关当事人或许存在罪行,然而鉴于其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特殊性,因而得以从刑事责任的追溯中获得豁免。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那些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无需进行刑事处罚或者享有法定减免情形者,检察院有权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最新修订: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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