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票背书不连续之情况的妥善解决方案如下所述:
各方当事人皆可依据法律规定,对此类情形主张享有汇票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汇票背书不连续本身并不影响到各类合同的法律效力,然而,只要在出票过程中符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那么该票据就依旧具有有效性。
所谓背书连续,乃是指在票据转让过程中,从最初转让汇票的背书人至最终接受汇票的被背书人之间在汇票上的所有签章必须依次递次连贯,不可中断或缺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一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