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的报废车辆买卖协议可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若有单位或个人已经依法获取了相关的国家级资质认证,他们便能够从事报废机动车的回收业务。
而要想获得这一资质认定,申请者必须满足企业法人资格、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技术及设施规范的要求、拥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才等多项条件。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
第六条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三)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