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伪造或
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行为,根据
刑法规定,若涉及金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的
处罚,同时还需附加罚款,罚款额度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不等;
若是涉及的资金额巨大者,则需要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也必遭罚款,罚款额度介于五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
而如果涉及到极其庞大的金额,那么
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十年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
刑罚,同时还必须承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