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犯罪案件中罚金的缴纳期限,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明确规定于判决文书之中:
被判处罚金的犯罪者,其所承担的缴纳期限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算,且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之久。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于未能按时、足额履行缴纳义务的被判处罚金的罪犯,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催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