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所谓的三分之二多数权力,主要涉及到的是各位股东在股东大会中的
表决权问题,即每位股东出席此次会议并持有一定数量的股份时,就会拥有相应的一票表决权。
这便构成了我们熟知的一股一表决权的基本原则。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
股权并不等同于表决权。
以下是一些需要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重要事项:
首先是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其次是关于增加或减少
注册资本的相关决议;
最后则是关于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重大决策。
《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