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儿童的名义草拟一份诉状,主要是向孩子的父母亲提出要求其支付赡养费用的请求;
2.将这份诉状提交至尚未及时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所居住地的管辖法院;
3.接下来耐心等待法庭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4.在开庭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离婚协议或者相关法律判决等文件。
若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处理;
反之,则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宣布不予受理此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