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的具体范围是在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之后所做出的明确规定,但若未有任何约定,那么其范围便涵盖了主债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需付出的相关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损害赔偿金主要是指当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以不当方式履行债务时,对债权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费用。
至于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这主要是指抵押权人为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行使抵押权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等。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