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若被交警查获,可按以下步骤处置:
1、对于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者,交管部门有权将其收缴并强制报废。
2、对于这类车辆,因其无法满足安全要求,驾驶上路无疑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驾驶员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的吊销。
关于车辆使用期限及强制报废规定如下:
1、营运类汽车的报废年限通常在8至20年间;
2、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则需使用30年后方可报废;
3、非营运类微型、小型载客汽车及大型轿车则无强制报废年限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