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无法查实丈夫是否存在出轨行为,但作为妻子,依然有权利向法庭提交离婚申请。
尽管如此,法庭在作出裁决时也不一定会支持离婚请求。
根据相关法规,当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要求,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审理这起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以调解为基础开展工作;
倘若感情确实出现无法弥补的裂痕且调解无果,则应当准许离婚。
换言之,若女方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由于男方的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依据现行法律,法庭将不会判决离婚,而是倾向于维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