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持卡人士非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且未能如期、足额地偿还信用卡欠款时,其与相关银行之间的关系便转变为了合同争议之事由,这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定性。
因此,持卡人应当依据其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约定,主动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
然而,若信用卡恶意透支金额达到了5000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公安机关将有权对此展开立案调查。
在这种情况下,持卡人除了需要承受刑事处罚之外,还需缴纳一笔相当可观的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明确规定,任何涉及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案件,只要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支付2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支付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