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其行为表现出对于财物的非合法占有的目的,同时
冒充他人身份以
签订合同之形式实施
犯罪活动的情况下,
情节严重的应被判定为
合同诈骗罪。
而若
行为人的确怀揣着
非法占有之意图,并且以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这一手法进行诈骗的
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额度,那么他将面临合同诈骗罪的指控,可能需要承担起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
罚金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