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康权益纷争,这是由于其他人对生命权、健康权以及身体权的不当侵犯所引发的一系列矛盾。
我们都知道,机体健康乃是广大公民参与社会生活及开展民事活动的根本条件与重要保证。
因此,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实际上便是确保他们身体各部分功能及其组成的器官免受任何非法侵害。
然而,对于那些非法侵犯公民健康权益的行径,理应不仅仅只是处罚其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