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注意,您在
申请国家赔偿方面享有两年的时效期。
按照我国《
国家赔偿法》的相关
法规要求,
赔偿申请人提起的
国家赔偿请求需在两年内提出,该时限从其意识到或应该得知国家机构及其
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其人身权利和
财产权益造成侵害的那一刻开始算起,然而,在
被拘留、
逮捕等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的情况下,这段时间是不计入在内的。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
羁押等
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