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条的拍照方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话题。
在欠条原件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其所要表达的真实含义且未触犯任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它确实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对于借条进行拍照的行为,虽然可以证明债务关系的确存在,但却无法赋予其与欠条同等的法律效力。
若债务人对此并无异议,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我们仅能将欠条的照片视为一份有效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