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类型。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这些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二)优先协议分割。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的分配达成书面协议,协议内容需具体明确。若协议内容合法且是双方真实意愿,法院通常会认可协议效力。
(三)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比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女方、无过错方会获得适当倾斜。
(四)收集对方损害财产的证据。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的行为,需及时收集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证据提交法院,法院会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