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犯抄袭产品外观的问题,无论是针对何种类型的
专利,如若在未获得
专利权人许可授权的前提下违反规定进行应用,均有可能被视为构成
侵权行为。
通常情况下,若
外观设计专利仍处于
有效期限以内,且专利所有者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支付了年度维护费用,则此项专利即为合法有效存在。
在此基础上,若被告方所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在整体外观上与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所随附的六面立体附图之间存在相似之处,即可判定构成侵权行为。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
知识产权,
情节严重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