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继续使用应及时续展,否则商标会被注销,注册人应留意有效期维持商标专用权。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建立商标有效期提醒机制,可借助日历、备忘录等工具,在期满前十二个月自动提醒办理续展手续。
-提前准备好续展所需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耽误办理时间。
-若在期满前未办理,也不要错过六个月宽展期,及时完成续展,确保商标专用权持续有效。
法律分析:
(1)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起始时间是核准注册之日。这意味着从核准注册那一刻起,商标注册人拥有十年的专用权。
(2)有效期满若要继续使用商标,需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这是正常的续展办理时间段。
(3)若在十二个月内未能办理,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可利用。这为商标注册人提供了一定的缓冲时间。
(4)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同样为十年,且续展次数无限制。这保障了商标注册人持续使用商标的权利。
(5)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将被注销,商标注册人会失去商标专用权。
提醒:商标注册人务必关注商标有效期,提前规划续展事宜,避免因疏忽错过期限导致商标被注销。不同商标情况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建立商标有效期提醒机制,可以通过设置日历提醒、使用专业的商标管理软件等方式,确保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记得办理续展手续。
(二)提前准备好续展所需的材料,如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避免因材料不全耽误时间。
(三)若在期满前未办理,要把握好六个月的宽展期,尽快完成续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1.商标注册有效期是十年,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2.期满想继续用,要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续展。若没办成,还有六个月宽展期。
3.每次续展有效期也是十年,且续展次数不设限。
4.若未按时办续展,商标会被注销。因此,注册人得留意有效期,及时续展保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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