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赔偿请求人若选择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则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该项要求。
具体来说,国家赔偿的有效诉讼期为两年,且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有两种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如果受害者处于被羁押状态,由于其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无法自主、充分地行使赔偿请求权,因此,被羁押期间将不会被计入到赔偿请求时效之中;
其次,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因素导致赔偿请求人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赔偿请求时效将会暂时停止计算,直至这些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因素消除后,赔偿请求时效才会重新开始计算。
这里所指的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因素既包括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洪水等,也涵盖了意外事故,比如战争的爆发。
《民法典》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债权人意外死亡的,诉讼时效一般会中止,诉讼时效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