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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关于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犯罪构成,需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主观要件来说,此类犯罪行为通常表现出行为人具有明显的直接故意。
其次,从犯罪主体角度来看,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等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再次,对于犯罪客观要件这一层面,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的犯罪行为是其主要特征。
最后,本罪所侵害的具体法益即为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以及其所代表的公信力与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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