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伤害赔偿之诉讼时效,通常规定为三年;
然而,该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得知或应该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其义务承担者之日起开始计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向国家司法机关寻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
当然,若法律另行作出特别规定,则应当依循其规定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