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无法由任何一方单独设
立遗嘱进行处置的。
每位配偶仅能通过
遗嘱的方式,对其个人所占有的部分财产进行支配。
因此,如果某位夫妻中的一方试图通过遗嘱来处理所有的
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这份遗嘱将被判定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具体来说,遗嘱中涉及到处置自身财产的部分将会被认定为有效;
而对于遗嘱中涉及到处置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则会被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