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信用卡透支之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偿还欠款,这在法律意义上构成了
违约行为。
银行有权依法要求该持卡人偿还全部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
逾期利息、
滞纳金、超额费用等等各项费用。
倘若银行通过法律途径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最终获得胜利的话,这位持卡人不仅需要支付上述所有费用,甚至还需担负起整个
诉讼过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此外,若持卡人存在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
定金额且
逾期未予偿还的情况,那么他将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
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将会被追究相应的
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逾期金额超过1万元,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且超过三个月仍然没有归还,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逾期不还款的行为无疑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这对于持卡人未来
申请贷款或者其他类似的金融业务都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