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夫妇双方在借款文件上共同签署属于夫妻双方对该笔
债务负有
连带责任的情形,即此种债务被称为“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需具备以下两种特性:
首先,这种债务须发生于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或者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
其次,这种债务必须是夫妻双方因需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负担的。
其具体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当其冲的,即是夫妻双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例如用于采购共同生活所需物品而产生的债务,以及用于购买并装修共
同居住住房相关款项所产生的债务等。
其次,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也在此列。
再次,夫妻双方为履行法定
赡养义务所需承担的债务亦包含在内。
此外,夫妻双方为支付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产生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最后,夫妻双方为支付正当且必要的社交活动所需款项所产生的债务亦在此列。
除上述列举之外,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
抚养义务所需承担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另外,若夫妻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某项债务为
共同债务,那么该项债务亦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