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利侵权行为所涉及到的赔偿额度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应当依据权利人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衡量计算;
当确因各种原因导致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得到明确确定时,可参考以侵权人为基准,根据其违法获取的不正当收益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前述两种方式均不能精确估算出赔偿金额,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就应依照被诉专利许可他人实际产生的使用费用作为赔偿标准,并设定相应的倍数来计算赔偿额。
对于那些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权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将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赔偿数额基础上,增加一倍至五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